东晋政府采用职田形式发放工资源于中央财政过于紧张,晋明帝太宁二年,王敦乱后,江州刺史应詹鉴于国家财政“今之艰弊,过于往昔”,认为只有在地方官中施行“课佃”(课,计量劳动果实,佃,耕种土地。课佃意即征发劳役耕种官田)措施,才能减轻中央财政压力,同时减轻人民纳税负担,于是在上任江州刺史前夕,向晋明帝上表:“都督可课佃二十顷,州十顷,郡五顷,县三顷。皆取文武吏医卜,不得挠乱百姓。三台九府,中外诸军,有可减损,皆令附农。市息末伎,道无游人,不过一熟,丰穰可必。然後重居职之俸,使禄足以代耕”。
这种按照职官品级用国有土地收入取得俸禄的方法,就是职田制度。
东晋官员除俸米外,还分春秋两季发给俸帛。俸帛来自于国家向农民征收的棉帛和布,当时称为“户调”。俸钱为国家财政直接向国家公务人员发放的工资,由于汉末三国大乱,秦汉以来形成的金钱本位的商品经济遭到破坏,西晋统一后代之以自然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形式,金钱在日常经济中的比重大为下降,政府在官俸中实际上早已取消货币,而代之以实物。晋室南渡后,由于那时的江南地区经济基础极为落后(江南之俗,火耕水缛,土地卑湿,无有蓄积之资),商品经济很不发达(晋室南迁,疆域未廓,钱不善用,其数本少),因此诸多州郡都用物物交换的古老方式来互通有无。因此东晋的官俸发放形式都以俸米和俸帛等实物为主,基本上不发俸钱。
“杂供给”为国家为了弥补地方财政的不足而给地方财政下放的一种随意性比较大的财政收支权限,为地方官吏专有的经济收入。“多随土所出,无所定准”。地方官吏可以直接从统领民户中予以征发,“随意开许,损公侵民”。虽然中央政府对于这种流弊屡屡加以抑斥,后期还定立了最高征收标准,然而收效甚微。这些各种名目的“杂供给”其实成为地方官吏的主要收入来源,数额远远高于正式工资收入。
其中非常著名的一项就是“迎送费”。“迎送费”意即迎新送故费,迎新费相当于安家费,地方官员下车伊始,家眷等等需要安置,否则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因此有这笔钱,一次性给付。送故费也称“归资”、“还资”,也就是离职金。地方官员卸任后,生活没有着落,因此有了这笔钱。也是一次性发付。而这些迎送费的主要发放形式却是钱。这些迎送费也是“皆自百姓出,并无定令”。史书记载,那时送故费的数额,州刺史数千万,郡太守数百万。照这个比例,县一级的应该是数十万。除了给钱,当然还有其他实物,比如帛米和当地土特产之类。“米布之属,不可称计”。
以“力役”形式支付的官俸叫做力,又称事力或力人,由于一般而言这些力都由吏人充任,因故也称“吏力”。分公力和私力两种。公力属于公家所有,私人不能滥用。私力作为官吏的工资发放形式,也有定额标准。吏力一般两个用途,一是在职田中劳作,一是满足职官个人和家庭私使。当时的规定是,一品官给力三十人,往下类推,五人四人三人二人一人等差。而且不是固定的,可以随着具体事务的繁闲增减:“繁者增一等,平者守本力,闲者降一等”。
那么陶渊明按照规定应该领取多少俸禄呢?朱大渭先生在《魏晋南北朝官俸》中考证道:东晋时期一个七品县令月俸27斛(斛同石,即十斗),年俸324斛,绢布45匹,折米180斛(一匹布帛四斛米),职田三顷,折米540斛,共折米1044斛。力役十五人。
那么陶潜在县令任上八十天实际上领取了多少俸禄呢,这些史书言之凿凿。他上任伊始第一件事,就是“不以家累自随,送一力给其子,书曰,‘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据袁行霈先生考证,此时陶渊明大儿子陶俨二十岁,二儿子陶俟十八岁,三儿子陶份、四儿子陶佚十五岁,五儿子陶佟十二岁。五个儿子他都没带,只是带了妻子轻装上任,所以说“不以家累自随”。由于五个儿子不能自食其力(自给为难),因此需要陶渊明“送一力”,帮他们干挑水砍柴等粗活(助汝薪水之劳)。并且要求儿子们要以人道主义对待这位役力(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这里他使用了一个“力”的工资。
接着就是“公田悉令吏种秫,曰,‘吾常得醉于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根据国家规定,县令应该有三顷三百亩职田,他为了每天喝酒,想全部都种高粱,但是“在太太的反对下”(鲁迅语),二百亩种高粱,一百亩种稻子。这里他将剩下的十四个“力”的工资全用了。
终上所述,陶渊明在彭泽八十天的县令任期内,应发放工资为:十五人力役,三个月月俸81斛(第三个月虽然还差十天,但是根据公务人员工资发放形式为月中发放,因此第三个月的工资应该予以发放),绢布9匹(每月三匹)。但他实际上只是领取了十五人的力役工资,三个月月俸81斛米也只领取了一半四十斛,剩下的一半要等职田收成下来再给。可是他根本没有等到职田收成下来就辞职不干了,因此他八十天只领了四十天的工资也就是四百斗,平均一天五斗。
这个他在卸任之后的《归去来兮辞》有自述:“公田之利,足以为酒。故便求之。及少日,眷然有归欤之情。于是怅然慷慨,深愧平生之志。犹望一稔,当敛裳宵逝。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去职。在官八十余日”。就是说,他本来也想等到职田收成下来把全工资领了然后再归隐(犹望一稔,当敛裳宵逝),可是妹妹程氏的病逝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奔丧情迫,只好尽快辞职(情在骏奔,自免去职)。
因此陶渊明在辞职时说的“我不能为了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意即我本来应该领取十斗米,现在却只领取了五斗,所以不能折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