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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37-2378260(环林局办)0837-2377170(政务中心)
通讯地址:壤塘县壤柯镇罗吾塘中街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10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壤塘县画家村公路工程项目 | 壤塘县中壤塘镇画 家村
| 壤塘县交通运 输局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修建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路基道路全长1.715km,宽8.5m,始点:省道453门上路,K14(贡塘上桥);终点省道453门上路,k16(贡塘寺院)。 该项目总投资:1587.8274万元,环保投资:48.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07%。
| 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利用既有的生活设施收集后处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公路改建、拆迁房屋时产生的弃土、弃石,运至弃渣场堆放,应按水土保持要求,在弃土、弃石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等措施,减少表土的裸露及被雨水的冲刷;废弃的建材、包装材料等,不可利用定时清运,送至指定渣场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布设声环境敏感点,必须在建设的同时做好降噪措施(如安装隔声窗或是设置声屏障等),并经环境主管部门验收达到相应功能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